[政令宣導]轉知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行政院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Post author:生輔組長Post published:2022-08-08Post category:宣導網站 / 生輔組 / 行政單位 / 首頁公告檢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31條相關資料(如附件)供參下載運用宣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1、31條下載 Post Views: 190相關內容[特殊選才]轉知東華大學縱谷跨域書院學士學位學程特殊選才招生說明會資訊2025-09-16[訊息轉知] 基隆市衛生局為促進社區心理健康一級與二級預防,提升民眾心理健康意識,連結自我照顧、社區照護與醫療照護網絡,函轉「線上身心健康檢測暨自我照顧學習方案」2025-09-09[訊息轉知]教育部辦理「114年環境教育議題數位教材教學設計工作坊」202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