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3-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1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2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3下載 Post Views: 140相關內容[訊息公告]國立基隆高級中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課業輔導開課說明暨參加意願書、課業輔導實施正常化檢核表2024-08-26【學期補考成績】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學期補考成績公告2024-05-10[訊息轉知] 函轉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函,有關「個人資料事故通知通報及應變辦法」草案預告公告2026-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