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3-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1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2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3下載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國立中央大學訂於111年1月24日(一)至111年1月29日(六)辦理「2022蓋婭人工智慧冬令營」活動2021-11-09[活動轉知]慈濟大學與社團法人慧治教育協會共同籌辦【打造學習歷程的N種表現】暑期學生自我探究交流營2023-04-20[訊息轉知]檢送【2023+Design 嘉義.夏設計】國際設計論壇暨工作坊活動報名資料(如附件),敬邀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與。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