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3-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1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2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3下載 Post Views: 249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本校英文學系舉辦「2023全國高中生英語歌唱比賽」,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踴躍參加,請查照。2023-01-19[活動轉知]東吳大學「2023年外國語文學院英文學系、日本語文學系與德國文化學系聯合線上招生說明會」2023-03-01[訊息轉知]有關「中華民國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第一階段命題公告一案,請貴校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202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