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3-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1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2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3下載 Post Views: 128相關內容[比賽訊息]1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2022-01-27[訊息轉知]國立聯合大學開設磨課師課程(MOOCs)「先進元件製程整合」,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敬請鼓勵貴校教職員生踴躍報名修課2023-10-11[考試相關]1111學期第一次期中考相關訊息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