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3-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1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2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3下載 Post Views: 88相關內容[重要公告] 本校112學年第2學期行事曆草案,請本校教職員工同仁參閱。2023-12-27[訊息轉知]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112學年度碩、博士班甄試即將開始報名,檢送招生海報電子檔2022-10-12[訊息轉知]敬邀貴校教師參加「曼妙舞姿精品設計研習」課程,請查照。 202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