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3-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1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2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3下載 Post Views: 95相關內容[活動轉知]社團法人臺灣太空科技學會與國立中央大學太空科學與工程學系學生舉辦之「2022高中生科學酬載研習營」2022-05-10[活動轉知]國立中興大學資訊管理學系與電機學系舉辦「2023中興電機與資訊生活體驗營」活動2022-11-22[訊息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實施計畫─音樂團隊經營與管理講座」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