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3-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1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2下載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3下載 Post Views: 50相關內容[招生公告]臺灣北區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簡章2024-01-22清華大學為激發學生對半導體領域科學研究之興趣,科林研發股份有限公司與本校奈微與材料科技中心於114年7月14日至18日合作舉辦「半導體AI科學營」2025-03-27[比賽資訊]「用寵愛記錄生命篇章」校園動物故事競賽202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