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151132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0001-1下載0002-1下載attch3下載attch4下載 Post Views: 49相關內容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生核定名冊暨學生宿舍入住相關事宜2025-08-06[活動訊息]教室外的人權課系列(二) 鑿歷史的光,照亮民主路實施計畫乙份,主題:100%言論自由─從抗爭到共生講唱會2022-03-29[訊息轉知] 「2022春季全民台語認證」資訊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