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151132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0001-1下載0002-1下載attch3下載attch4下載相關內容[重要公告]國立基隆高級中學111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第1次招考錄取公告2022-08-31[活動轉知]華梵大學2023高中職暑假體驗學習課程2023-06-14[進修研習]高雄市立海青工商職校建置「新興科技線上教學中心」網站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