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8條、第19條,業經教育部於111年1月10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0017550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1-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1下載「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2下載「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3下載「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4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2學年度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碩博士班甄試之報名2022-10-07[訊息轉知]國立中央大學公益傳播中心第五屆公益傳播獎2023-01-13[社團活動]2022社團經營-課程、輔導、活動知能研討會202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