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農業部動物保護法規定「捕捉動物,不得使用獸鋏」及「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04457A號函及農業部1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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