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函,有關「個人資料保護 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稱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 直轄市、縣(市)政府管轄之非公務機關列表」草案預告公告

一、依教育部115年2月10日臺教資通字第1150015280號函轉個
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115年2月6日個資籌法字第
1150400043B號函辦理。
二、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
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5樓。
(三)聯絡人:何專員。
(四)電話:(02)3356-8016分機240。

(五)傳真:(02)3356-8012。
(六)電子郵件:chihwei@pdpc.gov.tw
三、檢附教育部函、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原函、個人資
料保護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稱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管轄之非公務機關列表草案
總說明及列表草案、原公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