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教育部函知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為「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適用對象。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4-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29相關內容[各項競賽]2022我行!我不塑!減塑徵件競賽2022-08-12[活動訊息]僑務委員會 114 年僑務探索營2025-03-13[訊息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2023上半年度開設課程,即日起開始報202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