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Post author:特教組Post published:2022-06-06Post category:學生活動 / 特教組 / 首頁公告說明:一、國内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學校得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二、相關申請作業若有疑義,可洽詢本部或計畫辦公室承辦人李小姐或易小姐(聯絡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相關內容[重要公告]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6項規定,公務員得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包括從事相關商業活動而獲致符合一般社會通念之正常利益),惟不得違反該法第14條第1項及第15條第7項規定。2023-02-10[訊息轉知]114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2025-05-28[錄取公告]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基隆區駐點服務學校(國立基隆高級中學)114年度專案輔導助理人員甄選錄取名單2025-02-11
[重要公告]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6項規定,公務員得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包括從事相關商業活動而獲致符合一般社會通念之正常利益),惟不得違反該法第14條第1項及第15條第7項規定。2023-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