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請查照轉知。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234號書函辦理。
二、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之相關執行事項。因配合教育部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整體作業時程推估約需半年,後續將依系統調整進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