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114年10月23日新竹特專字第1140800112號函辦理。
二、請業務承辦人轉知服務該校之相關專業人員,以及現任高中/高職特教老師報名及參與研習。
三、檢附實施計畫(含課程表)1份,並請參加研習人員請於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之「研習報名-國教署特教研習」進行報名(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study-info?id=600565)。
四、務必填寫網路表單,檢附相關資料以審查錄取資格與順位(https://forms.gle/Srfnuiq9Y5RbbE2f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