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11-0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自即日生效,請參閱。下載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55相關內容[訊息轉知]故宮X龍山寺遊藝思─學子嗨FUN參訪北部院區2023-07-03[訊息轉知]基隆市114年度特教大學-希望學苑冬季班招生簡章2025-10-14[訊息轉知]農業部動物保護法規定「捕捉動物,不得使用獸鋏」及「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