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函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第3項所定「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最近3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相關事宜一案,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4-09-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函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第3項所定「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最近3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相關事宜一案,請參閱。下載教育部人事處-書函下載 Post Views: 167相關內容[重補修資訊]113 學年度第7梯次重補修資訊2025-06-13[訊息轉知]「114年基隆市環境知識競賽」活動辦法2025-09-04[課程公告]一下英文重修甲、乙班於 10月8日(星期二)下午4:10~晚上7:40上課202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