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八縣市幸福保衛站計畫,學童家中遇緊急變故到超商領餐事宜

一、依據北台八縣市幸福保衛站計畫(附件)辦理。

二、旨揭計畫於113年1月20日起實施,方式如下:

(一)18歲以下學童家中遇緊急變故,至超商填寫資料後用餐,以每人每餐100元為原則,於店內食用完畢。

(二)超商協助學童填寫關懷通報單基本資料,並於24小時內回傳取餐所在地縣市政府之通報受理窗口。

(三)窗口接獲通報後依不同縣市及身分類別派案,跨縣市則派案至該學籍或戶籍縣市,本縣市如有學籍則派案到學校,本縣市如無學籍則由社政系統進行關懷。

(四)學校接獲通報,於24小時內進行後續關懷輔導,並回報教育處結案;如有社政系統介入需要,再通報社政單位。

三、本計畫以救急不救窮原則方式辦理,18歲以下學童之資格不限,因家中突遭變故,解決學童飢餓之燃眉之急,非長期固定領餐補助,請學校宣導周知,建議張貼學生聯絡簿,並於學生朝會或休業式中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