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下載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76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屬國家交響樂團《以樂會客2.0國際作曲家工作坊》2025-10-07[訊息轉知]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開設全系列共7門磨課師課程,即日起開放線上報名,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踴躍報名修課2025-09-18[訊息轉知]中國醫藥大學服務學習專刊「愛在服務 樂在學習」第三期1份202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