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下載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03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廳院學計畫-一日體驗課程」2024-08-14[活動轉知]淡江大學「逐光-2023年淡江大學學系博覽會」2023-03-01[活動轉知]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與台北市會計師公會共同辦理「2023會計種子薪傳營」活動202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