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下載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29相關內容[教師活動]「國家太空中心(TASA)參訪」實體研習2025-11-12[訊息轉知]檢送客家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認證之報名事宜,請同仁踴躍報名參加。2025-01-17[訊息轉知]2023年暑假課程設計技術研習營202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