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下載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42相關內容[重修資訊]113學年度第5梯次重補修資訊2025-02-27轉知開南大學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考生及家長說明會資訊2026-04-14[活動轉知]中華大學經濟部工業局「111年度智慧電子人才應用發展推動計畫-中華大學IC應用工程師人才養成班」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