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公告如附件: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下載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18相關內容113年5月執行狀況2024-06-04[訊息轉知]朝陽科技大學辦理「2025年全國技專校院學生實務專題製作競賽暨成果展」2025-04-18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學年度運動績優學生單獨招生相關資訊2026-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