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112學年度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老師們,大家好!

依據學生輔導法第14條第4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每年應接受輔導知能在職進修課程至少三小時,煩請於校務會議後,留下來參與研習。

中午有提供午餐,若要請假或是茹素的老師,請於8/28(一)中午前,告知輔導室(分機270、272、273),感謝配合。

◎時間:112年8月29日(二)13:00~16:00

◎地點:第一會議室(至善樓三樓)

◎講師:陳文婷 諮商心理師(看見心理諮商中心)

◎主題:珍愛生命守門人暨自我情緒照護

◎參加人員:全體教師

◎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輔導室11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