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111年6月8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91條,行政院核定自112年4月28日施行。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5-1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說明:依據行政院112年4月27日院臺法字第1121021548B號函辦理。如附件:行政院函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載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辦理「一頁式網站-教學歷程圖像溝通輕鬆起手式:112-2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合作辦理教師研習工作坊」2024-05-13[訊息轉知]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推廣教育中心生活藝術系列課程「書藝逸趣書法班、山水畫輕鬆畫及鳥語花香創意研習班」招生訊息2022-07-13[活動轉知]實踐大學辦理111年度學系成果發表「延續‧共好」系列活動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