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教育部函知有關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就其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相關規範補充說明。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03-0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置頂公告 / 重要公告 / 首頁公告如附件。教育部函下載 Post Views: 116相關內容[訊息轉知]國立臺北大學辦理「三峽校區第5期健康管理師規劃訓練」課程2023-11-28[教師甄選]本校113學年度第一次教師甄選題目及解答公告2024-06-20[訊息轉知]歷史學科中心辦理111學年度SDGs工作坊第2場:永續發展與環境權(如附件),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歷史科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惠予報名教師公(差)假,詳如說明,請查照。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