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8-2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 / 首頁一、公務人員保障法111年6 月22日修正之第 23 條條文,施行日期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閱讀全文(法令宣導)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