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公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業奉總統民國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61號令修正公布,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7-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修正下載 Post Views: 73相關內容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舉辦之「第三屆清華梅貽琦文化營」2025-03-11[訊息轉知]永誠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大明高級中等學校原校址為「臺中市大里區新仁路三段210號」,自113年11月13日起地址變更為「臺中市潭子區潭興路一段168號」2024-11-21【美術班新生榜單】113學年度美術班北區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榜單202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