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公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該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7-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1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2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3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4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5下載 Post Views: 222相關內容[訊息轉知]財團法人金車文教基金會「減碳大作戰」與「氣候行動家」校園環境教育推廣計畫2025-09-12[研習資訊] 112年度中原大學服務學習研討會-手牽手,社區共好向前走2023-09-15[活動轉知]國立臺灣大學111年3月份「2022年臺大杜鵑花節」活動資訊202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