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公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業經該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7-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首頁公告如附件。「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1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2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3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4下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1條、第3條5下載 Post Views: 232相關內容[活動轉知]南臺科技大學辦理「數位設計學院OPEN DAY校園參觀日活動」2022-11-22[訊息轉知]嶺東科技大學辦理114年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青少年職業探索營2025-05-01[訊息轉知]有關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團體項目換場時間試行措施暨113學年度個人項目「口琴獨奏」比賽類別於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演奏預告案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