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轉知111年度「嘉惠基隆學子清寒獎學金」申請辦法Post author:註冊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2Post category:教務處 / 註冊組申請資格:1.設籍基隆市,就讀高中職。2上學期學業成績70分以上。應備文件:1.申請書(註冊組索取)2.上學期成績單。3.戶口名簿影印本。4.清寒證明。註冊組長成績/學習歷程/獎學金/升學相關內容檢送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共同辦理111-1全國教師增能「麻豆大地藝術季教師研習」實施計畫乙份,請貴校惠允研習老師當日以公差假方式出席,並同意協助調整相關課務,詳如附件。2022-10-19[新生簡章]112學年度各式特色班招生簡章2023-01-12[獎助學金訊息]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組承辦各項獎助學金,如附件。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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